【基本资质与职务】
易阳春律师中共党员,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执业证号:15105201510546426,大学本科,2013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担任第六届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泸州市第八届青联委员(政法界秘书长)、第十届四川省律师协会民族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泸州市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六届泸州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2022年获泸州市司法局与共青团泸州市委首届"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5年获评四川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专业领域】
易阳春律师长期深耕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及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专注细分领域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含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情形下表见代理与连带责任认定)、工程结算默示条款适用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房地产开发销售与烂尾处置、建材及劳务分包合同欠款纠纷;同时擅长企业间大额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欠款、公司法律顾问及商事仲裁。能为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项目全过程合规审查、签证变更证据固化、停工索赔应对及诉讼/仲裁代理的一体化法律服务。
【服务地域与本地经验】
主要服务地区为四川省泸州市及周边川渝黔地区,办公地址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16号正黄金色巴黎22幢。执业以来深度参与泸州本地及川内多地建筑行业协会法律培训,常年担任多家泸州本土施工企业、商贸公司法律顾问,熟悉川南地区建工案件裁判尺度与地方司法实践,在泸州、内江、宜宾、遵义等地法院及仲裁委均有丰富出庭经验,能够结合本地司法惯例为当事人制定务实可行的争议解决方案。
【典型代表案件】
从业期间累计代理建设工程、经济合同及借贷类重大案件百余件,代表性胜诉案例包括:
1. 建设工程结算与优先受偿权案:代理某建设公司诉贵州某房企,发包人收结算资料逾期三月未核,法院依约视为认可报送价1308万余元,判付欠付工程款529万余元及利息,并确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 建工本诉主张签证款项被反诉案:施工方主张签证款项未进行审计,发包方主张签证流程未完成并以空调品牌存在价差反诉施工方。通过精准主张反诉超诉讼时效获采纳,一审判决发包方支付欠付工程款500余万元及利息,全驳对方反诉。
3. 阻断建筑企业不当连带案(高院再审):挂靠人聘高管索薪85万要求出借资质企业连带,再审代理意见被四川省高院采纳,撤销二审连带判决,企业免责。
4. 表见代理不构成案:分包合同仅有挂靠人签字、建筑公司未盖章,法院采纳不构成表见代理意见,驳回原告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的诉请。
5. 民间借贷担保案:原担保期临近届满,促成担保人与债权人重签协议书复活保证责任,法院判决两自然人继续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守住200万本金及合法利息。
6.货款追收与借贷定性案:代理粮油公司全额追回欠付货款;代理450万借贷纠纷,以借条击破被告"工程保证金"抗辩,获判全额还本付息。
易阳春律师始终坚持"证据先行、规则为本、客户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凭借对建工与商事法律的精深钻研及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致力于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执业律所: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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